关于公布2021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申报
2021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要求,
按照逐级推优、统筹兼顾原则,经
专家组评审
,共遴选2021年度北京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55项(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1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和经验传承四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要确保师资水平、培训时长等,认真
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1. 项目执行前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具体举办时间、举办场地、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等),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授课前10个工作日。由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 项目执行中管理。所有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均采用二维码签到管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获取动态二维码
,并
对签到
扫码
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一人一码,杜绝代人扫码签到现象
。学员
完成上课前、后扫码并填写电子满意度调查问卷后获得对应学分。
3. 项目执行后管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后需登陆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执行照片、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学员学分统计表等),时间不得晚于项目举办后
15个工作日。
最终
上传获得学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
120%,否则视作该项目学分无效。
三、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作为学分审验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四、
本年度项目应在
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
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
,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五、
2021年度公布项目可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系统(www.tcmcme.cn)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
请及时与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系。
联
系
人:徐
跃
岳松涛
联系电话:
52177372
83970027
电子邮箱:
bjszyjjb@163.com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小取灯胡同
5号院204室
邮政编码:
100010
附件: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