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申报
20
20
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要求,现将
5
30
项
(含
46项优秀项目)
20
20
年度北京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
20
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和经验传承四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确保师资水平。按照《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1. 项目执行前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前需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具体举办时间、举办场地、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等),并在北京市ICME系统备案,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授课前10个工作日。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 项目执行中管理。所有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均采用二维码签到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获取动态二维码,完成上课前、上课后扫码并填写电子满意度调查问卷后获得对应学分。项目主办单位应对签到学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一人一码,杜绝代人扫码签到现象。
3. 项目执行后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后需登陆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执行照片、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学员学分统计表等),时间不得晚于项目举办后15个工作日。项目执行单位应对学员签到进行严格管理,上传获得学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120%,否则视作该项目学分无效。
三、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结果定期公布,并作为学分审验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四、推优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待国家级项目评选结果公布后进行保障性补录。如国家级项目申报成功则市级不立项,如国家级项目申报未成功,则进行市级补充立项。
五
、
本年度项目应在
20
20
年
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
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
,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六
、
20
20
年度公布项目可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系统(
www.tcmcme.cn)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
请及时与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系。
联
系
人:徐
跃
岳松涛
联系电话:
64036790
83970027
电子邮箱:
bjszyjjb@163.com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小取灯胡同
5号院204室
邮政编码:
100010
附件:
2.推优项目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